拒签了以后怎么补救? 需要说明的是:一般见到的拒签章,确切地应该称“受理章”。意即已经受理过一次申请,但没有发给签证。护照上一旦盖了“受理章”,对今后的签证多少会有影响,因为签证官拿到盖有“受理章”的护照时,第一个念头肯定是:上次为什么没有发给签证?但盖“受理章”可能的原因有许许多多,所以只要找出原因,还可以补齐材料再送签。 找出拒签原因,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。有时只能去猜,去推理,凭经验和常识判断了。使馆一般不会给申请人耐心解答拒签理由。美澳等国拒签非移民签证的申请后,给的答复千篇一律: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会返回你的国家。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有移民倾向。这是一个令申请人摸不着头脑的答复。多少人抗议:我在国内这样那样的,怎么可能不回来?有的申请人被拒签后,心里堵的慌,就三番五次地问使馆,结果得到了最终的答复:我拒签你是因为我认为这样做会对我自己的国家有利。这是鬼才能接受的理由。 被拒签过的申请人,特别是被拒签过两次以上的人,很有点久病乱投医的心理,特别容易听信江湖医生开具的秘方。这是很危险的,离上当受骗仅一步之遥。所以越是这种时候,越要陈着冷静。西方国家的签证官由于纪律严明,一般是公事公办的,递人情,走后门的余地非常小。 拒签后再申请,增加了签证难度,所以申请人要争取从两方面做工作:一是根据可能拒签的原因,准备更详尽的材料,同时附上一封反驳信,说明签证官上次的拒签决定是错误的。二是让境外邀请方或担保人去做使馆的工作。使馆代表本国政府,所以来自本国的影响它是必须认真对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