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一直有朋友问小艾,“美国和加拿大的签证信息是不是共享的”,小艾的回答:“是的”——也就是,你在美国申请过签证后,再去申请加拿大签证时,签证官能直接看到你在美国那边登记的信息。
《加拿大政府与美国政府分享签证及移民信息协议》
——来自加拿大政府官方网站
美加两国的签证信息共享是在2012年正式开始实行的,目的是为了提高入境效率,阻止恐怖分子、暴力罪犯和其他危险分子进入加拿大或美国。
美国和加拿大、英国、澳大利亚的签证信息都是共享的,所以要去美、加、英、澳申请签证的小伙伴们要注意啦~
签证信息共享,要注意什么?
从签证申请者的角度来看,对于签证信息共享的国家,申请签证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是真实、不矛盾的,如果申请信息或材料有所变化或不同,则必须要有其合理性。
举例1:资料信息不能自相矛盾
有位小伙伴之前申请英国签证时递交过一份在职证明,后来转换工作,在申请美国签证时又提交了一份新的在职证明,结果两份在职证明在工作时间上存在重叠,被美国签证官认定为“作假”。
举例2:不要隐瞒真实信息
另一位小伙伴在申请美国签证时,婚姻状态填写的已婚,后来申请加拿大签证时,却把婚姻状态改为了未婚,并且未做任何说明,结果就被加拿大签证官认定为了“隐瞒信息”。
美加签证信息共享协议:https://www.state.gov/documents/organization/219580.pdf
美英签证信息共享协议:https://www.state.gov/documents/organization/233810.pdf
美澳签证信息共享协议:https://www.state.gov/documents/organization/235777.pdf